专题片与记录片的区别
专题片与纪录片,二者在审美特质或形态上是有所不同的。换句话说,二者在具体的创作实践过程中所遵循的美学指导思想是有区别的。
专题片的审美形态是什么?在我们看来,它在创作中所遵循的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美学创作原则,即:专题片是对特定的理念作“形象”的表达。“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一个著名的美学观点或定义。“理念”是美的内容“感性显现”是美的表现,是理念要表现为或客观化为感性事物的外形,直接呈现于意识,诉诸人感官和心灵的形象。美和艺术作为它们的统一,意味着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以及主观与客观等等的统一。所以,美的理念有别于逻辑理念,是一种可以外化为现实的具体形象并且能与这种形象融合为统一体的理念。美是在美的理念显现为感性形象过程中产生的,这一过程就是对象化,它要求实现理性思想与感性形象的统一。
如何把抽象的理念感性化,以一种艺术图像化的方式让受众自然地接受、认同,这是专题片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专题片是将抽象的理念通过画面、声音等感性形式、感性手段呈现出来的,感性形象成为抽象理念的对象化显现。二者统一的过程体现了黑格尔“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审美理念在电视传播具体领域中的适宜性与有效性。一般来说,专题片在拍摄之前都预先设定好了一个主题概念和大体脉络框架,即是“主题先行”,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拍摄中往往运用“摆拍”手段、剪辑中抓取富有说服力的画面和声音进行不断的意象叠加,所有的感性形式内容统统围绕所要表现的抽象理念对受众进行视觉和心理的冲击,都指向最后所要推导出的结果亦即所要传达的理念。这一过程,恰好契合了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所蕴涵的要义。特别是与纪录片相较而言,编导匠心对专题片的掌控更多,痕迹更重,所要传达的理念更多的是以论证的形式实现。正如有人所说,专题片作为传播思想的工具,在更多时候像是一种“命题作文”。这样,“主题先行”是必然的,既然确立了中心意旨,即是一种“立论”,那么之后的叙述就应该紧紧围绕“论点”铺排充分的论据,展开有理有据的论证。“论证”的过程即是其独特的叙述方式。
那么纪录片的审美形态是什么呢?在我们看来,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关于“美是生活”的美学思想,正适用于纪录片创作的指导原则。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他强调艺术美是现实美的反映,艺术的目的和本质在于再现生活,艺术家应该“说明生活”,“对生活现象下判断”,通过描写生活所提出的主题,来展现一定的思想。
与专题片相比,纪录片是对生活的一种“发现”和“选择”性的再现,而不是“意造”或“美化”性的表现。它具有如同生活一样的丰富、真实而完整的气息或情状,它的主要作用或功能是“再现生活中引人兴趣的一切事物”(车尔尼雪夫斯基语),“显示生活的实际存在的样子”(别林斯基语)。在纪录片中,形象是永远大于思想的。
电视纪录片对“非虚构性”的强调体现了车尔尼雪夫斯基所倡导的美学精神内核,同时,对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艺术化表现则对“美是生活”有了新的演绎。电视纪录片应该是纪实风格与艺术表现风格有机结合为一体的电视艺术节目。
首先可以确认的是,纪录片不是虚构文学,而是一种“非虚构性”的电视作品。真实是纪录片最根本的特性,是纪录片的灵魂。也可以说,真实本身就是纪录片最高的美学追求。此外,纪录片内蕴的人文关怀精神能增强纪录片的真实感与感染力,从而彰显出纪录片这种审美形式的独特魅力。纪录片源于生活,无论是它的题材、内容,还是所采用的叙事方式、表现手法,都要建基于生活本身。生活本身就是美的,丰富多彩的,罗丹曾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上述意义来看,纪录片的“美”是生活。
当然,“源于生活”并不等于照搬生活,“纪录”不仅仅是“记录”。纪录片又是美学性很强的艺术品,其价值不在于说教功能,而是要反映历史,解释历史,要“载道”。这一切都需要艺术化地呈现出来,这种呈现,要“非虚构”、“不失其真”,要巧妙、不留痕迹不动声色,要隐藏和内在于真实的声画之中。
我们认为,运用“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和“美是生活”这两个传统经典的美学理念来分别对应于专题片与纪录片的美学指导思想,这对于认识或把握专题片与纪录片的创作特质,无疑具有着一种“实践性”的理论品格。